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昆明机场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785号 
                    
                    2005-07-28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