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出口货物退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6]685号 
                    
                    2006-07-12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