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 全文废止!
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海关总署、外经贸部为规范边贸进口铝锭秩序,维护国内铝锭市场稳定,经国务院批准,
现就边贸进口铝锭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1年7月15日起,对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铝锭(税号为7601100)暂停执行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的政策,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