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住房契税如何征收?(天津)
发布时间:2021-07-15 
来源: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区分面积,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