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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外国公司来华检验、维修设备人员的征税问题的规定
对外国公司派遣短期来华检验、维修设备的技术人员,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三个月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办理。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各地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外国人,下同)工作中,遇到几个不够明确的政策业务问题,要求统一研究解决,以利执行。对提出的这些问题,已经在今年八月召开的全国地方税座谈会上进行了讨论,现通知如下: 一、个人从…
财政部关于对外国公司派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服务的所得征税问题
凡是我同外国公司签订的合同,载明其来华专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的,应按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我方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既有技术人员工资,又有其它费用,划分不清的,可由外国派遣专家的公司出具证明,按…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法字[1997]44号)文件,本法规自1997.09.08日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施行细则公布实行以来,各地提出一些政策业务问题,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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